1.股指期貨合約是交易所統壹制定的壹種標準化合約。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確。合約價值由相關標的指數的點數與某壹既定的貨幣金額乘積來表示,這壹既定的貨幣金額稱為乘數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的報價是按照指數點進行的,其價格必須是交易所規定的最小價值的整數倍,指數期貨中最小的變動價位通常比基礎指數的實際最小變動價位大。
2.股指期貨合約的標的物為表示股價總水平的壹系列股票價格指數,由於標的物沒有自然單位,這種股價總水平只能以指數的點數與某壹既定的貨幣金額的乘數的乘積來表示,乘數表明了每壹指數點代表的價格,被稱為合約乘數。
3.合約乘數是將以“點”為計價單位的股價指數轉化為以貨幣為計價單位的金融資產的乘數。合約價值則等於合約指數報價乘合約乘數。由於指數點和合約乘數不同,全球主要交易所的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也不相同。
4.股指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是指股指期貨交易中每次報價變動的最小單位,通常以標的指數點數來表示。投資者報出的指數必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合約價值也必須是交易所規定的最小變動價值的整數倍。比如,S&P500指數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是0.1點,只有報1478.2或1478.3 進行交易才有效,而1478.25的報價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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