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們如何融資?
到目前為止,坤的專利已經賣了8000萬,但是到目前為止他還有6首歌沒有發行,也就是說她已經拖欠粉絲4個月了,還沒有把心曲上架。壹般情況下,簽合同的時候,他們甚至收了別人的定金,所以必須給壹定的時間交付產品。這顯然是違法的,平臺和藝人都不應該以這種方式贏得資金。
第二,工作室道歉。
說實話,現在工作室道歉已經成了慣例。他們的道歉聲明在我眼裏基本無效。今天道歉了,明天可以把產品拿出來嗎?對於粉絲來說,明星用這種方式直接讓別人為自己還沒有創作出來的產品買單,簡直是無稽之談。而且到目前為止,他的壹些產品雖然還沒有上架,但是還處於銷售狀態。
三、如何看待這種現象?
從這次粉絲和網友對坤的批評,可以看出我們的民間力量在逐漸發展。通過我們的批判,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達到凈化社會的目的。這裏有壹個嚴肅的話題,如果髡殘沒有創作出後續作品,是否意味著他有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