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稅法規定,個人收到的稅收返還須繳納增值稅和印花稅。增值稅是中國的壹項基本消費稅,其目的是將企業經濟活動的產生的稅收轉化為消費者收入或支出的消費稅,主要是對商品和服務的銷售活動征收。而印花稅的收入主要來自金融活動,主要是對證券、期貨、債券等交易行為進行征稅,用以促進金融穩定。在個人收到的稅收返還壹般都是企業收入,所以只需要繳納增值稅就可以了,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1、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3、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綜上所述,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壹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它可以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或委托代征,稅務機關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征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法》第四條
印花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