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期貨行情 - 港交所棄購倫交所:感到失望

港交所棄購倫交所:感到失望

香港交易所8日早間公告,不繼續進?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有關要約。

公告稱,香港交易所董事會仍然相信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與香港交易所合並具有重大戰略意義並將創造壹個世界領先的市場基礎設施集團。盡管已與眾多監管機構以及大量的股東接洽,香港交易所董事會對於未能說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管理層認同這壹願景感到失望。

港交所公告原文如下:

不繼續進行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有關要約

本公告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VA 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09 條而刊登。

謹提述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於 2019 年 9 月 11 日及 2019 年 9 月 13 日刊 登有關可能對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 (「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作出要約的公告。

茲載列香港交易所今日於英國刊登有關其不擬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作出要約之公告。香港交易所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或投資香港交易所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集團公司秘書

繆錦誠

香港,2019 年 10 月 8 日

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就香港交易所可能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全部已發行及將發行股本作出要約發出公告後,香港交易所確認其不擬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作出要約,因此香港交易所需要遵守守則第 2.8 條的限制條款,惟下文所列情況除外。

香港交易所董事會仍然相信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與香港交易所合並具有重大戰略意義並將創造壹個世界領先的市場基礎設施集團。盡管已與眾多監管機構以及大量的股東接洽,香港交易所董事會對於未能說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管理層認同這壹願景 感到失望 ,為了香港交易所股東的最佳利益,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決定不再繼續本次要約程序。

根據守則第 2.8 條註釋 2,香港交易所及其壹致行動的人士保留在本公告日期後六個月內於下列情況下宣布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作出要約或可能要約或作出或參與要約或可能要約或采取任何其他根據守則第 2.8 條被限制的行動之權利:(a)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董事會贊成或同意的情況下;(b)倘任何第三方宣布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作出要約的確實意圖;(c)倘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公布「清洗交易」建議(見守則第 9 條豁免附註的附註 1)或反收購(定義見守則);(d)倘英國收購與合並委員會(「委員會」)認為情況出現重大變動;或(e)委員會同意的其他情況。

香港交易所及其壹致行動的人士保留在受限於及根據守則第 2.8 條的情況下收購及/或要約收購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股份或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股份中的權益之權利。

  • 上一篇:弗裏德曼相對收入曲線(CT = B0+b1y 1+b2CT-1)中b 1和B2的經濟意義是什麽?我在比較b1和b2兩個區域的尺寸。
  • 下一篇:工行的賬戶原油怎麽交易的,有杠桿嗎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