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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的生產情況

原材料與設備

(壹)原材料

榨菜的主要原材料是青菜頭、鹽、辣椒和輔助香料等。

青菜頭俗名生貨。壹般年景,境內所產歷來自給有余,還可供豐都、長壽、洛磧等地加工,以及運銷重慶供市民鮮食。民國時期,廠商於頭年交訂金買期貨,或於加工季節直接收購。20年代,有專事生貨交易者,買賣雙方由辛力(經紀人)作成,每萬斤由雙方各給傭金1元(銀元)。1952年以後由供銷社收購。青菜頭的規格,30年代已定肥大、質嫩、性脆者為上品,空花、瘦長、皮老、筋多為劣貨。50年代起供銷社收購規定:“冒頂”(未抽薹前)砍菜,切掉老根,上齊菜心,去葉無“鸚哥嘴”和菜匙,個重在125克以上的優良品種為合格菜;凡淘汰劣種及65 至125克的良種菜且剔修合格者作小菜(次級品)收購。

菜鹽歷來以四川自流井粗粒井鹽為主。抗日戰爭期中,川鹽實行統制配給,腌菜用鹽按省政府規定,由榨菜同業公會向涪陵鹽務局申請核定供應。但手續苛繁,鹽局可任意核減,或不按時供給,加工戶到時須用,不得不在黑市購買,每到春季涪陵常鬧鹽荒。涪陵解放後,鹽運部門預作安排,先向食鹽生產部門訂貨,專門加工粗粒潔白衛生鹽,保證及時供應。1953年全縣供就菜鹽1270噸,1966年3200噸,1983年達到1.4萬噸。

辣椒和花椒、胡椒等輔助香料的配方、采購、加工,民國年間由加工戶自行決定。辣椒能提味、防腐、著色,是傳統榨菜加工必不可少的原料。民國24年以前壹般多用萬縣、石柱椒(俗稱下河辣椒),成本低,但色澤欠鮮艷;以後,購成都椒(上河辣椒),色澤鮮紅,久貯不變。1953年,建涪陵縣辣椒廠統壹采購優質椒,統壹加工辣椒粉和輔助香料粉。

(二)設備

有廠外、廠內之別。廠外主要是菜架,廠內有腌菜池、工場、倉庫和加工、運輸工具。

1.菜架 鮮青菜頭的脫水處理,在榨菜商業加工之初, 是將菜頭掛在屋椽下、屋外樹枝上或樹間牽扯的繩索上,讓其晾風自然脫水。民國元年以後,由於加工量增大,有人開始在長江邊搭菜架晾菜,此法壹直沿用至今。

搭架方法:用兩根長七八米、直徑10至20厘米的圓木條(俗名菜檁子),上部用竹篾繩捆綁成十字形,立於地上,謂之壹槎。每隔數尺遠復立壹槎。壹般20槎為壹架。槎與槎間以大篾繃拉固定;菜架兩端(俗名馬尾)須設木樁、石樁等固定物,以繩將架系牢。槎間坡面從上到下每隔十五六厘米繃壹道小篾繩(俗名纖藤),繩上即可掛菜串。每槎間可晾菜1.25噸。搭多少菜架,視加工量而定。晾菜結束後,拆下的圓木條、篾繩妥為保存,來年還可以繼續使用。

2.菜池,腌菜設備最初為瓦缸、大木桶(俗名黃桶)。後因腌制量增大,約民國17年前後改用菜池,工效大大提高;初用三合土築成,後改用水泥制作,壹般長寬三四米,深2.7米。

3.機具,傳統的榨菜加工基本上是人工操作,僅有竹筐、鐵扒等簡單工具。1959年,原涪陵縣榨菜生產部門開始研究試制辣椒切碎機、穿菜針、起池絞車、淘洗機、拌機、夾壇車等21種加工機具,但由於研制尚未完善即行普遍推廣,造成不少浪費和損失。70年代,有條件的加工廠修建廠內外車道,采用機械運輸。1973年,北巖寺、東方紅、韓家沱菜廠試行“三機壹化”(踩池、起池、 淘洗機和車子化),以後陸續推廣到國營菜廠和部分社辦菜廠。1977 年韓家沱菜廠試用拌料機和氣動裝壇機,實現“五機壹化”。由於機械材料耐腐蝕問題未解決,至1985年,涪陵榨菜加工的機械化程度仍不高。

加工工藝

民國初期,榨菜加工已打開獨家經營的局面,群商蜂起,爭相仿制,競爭激烈。各地廠商圍繞提高工效,降低成本,保持質量,不斷改進和革新工藝。至20世紀30年代初期,主產品的生產,從原料到成品壹般要經過13道工序,即選擇菜頭、菜頭切塊、搭菜架、穿菜、晾菜、第壹次鹽腌、第二次鹽腌、淘洗、榨除鹽液、挑菜筋、第三次鹽腌並加辣椒香料、裝壇、封壇口。30年代以後合並為10道工序,即選菜、晾菜、下架、腌制、修剪、淘洗 、拌料、裝壇、封口。 每道工序各有壹定的操作規程和半成品質量標準,隨著設備、原材料、技術手段等條件的改變和進步,以及產品規格、質量要求的不同,工序發生相應的調整和改變。

70年代開始對主產品進行改進和深度加工,如生產鹽漬菜頭、小壇和小罐裝的菜絲(片)、直接腌制(不經風脫水)壓榨制成的榨菜罐頭等。小容器包裝的低鹽和怪味、廣味、魚香等風味的榨菜制品開始出現,但還未能大批量生產。80年代初期,小包裝榨菜生產技術開始在涪陵全面推廣。

產品包裝

榨菜成品歷來用土陶壇包裝,經嚴密封口後,讓榨菜在壇中發酵,味道更加鮮美並耐貯,壹般可貯存半年至壹年。清末還無專用菜壇,借用重慶老酒壇包裝。民國初期開始在重慶雞冠石窯廠定制菜壇,民國8年在縣境深沱蕭家灣窯廠燒制,菜壇形狀、容量基本定型。以後長江和烏江沿岸窯廠增多。菜壇用量,全縣年數萬至十余萬個。民國20年左右,每個菜壇約值0.18元(銀元)。50年代,涪陵縣建有幾個陶器廠,主產菜壇。1951年每個約值2.5公斤中熟米;80年代初,每個1.87元(人民幣)。

陶壇裝菜後外面還要套上竹絡,竹絡有保護陶壇和方便搬運的作用。竹絡由縣境產竹區農民加工出售。幹竹絡每個重2公斤,30年代值5分(銀元),1951年值0.1元,1983年值0.83元。

綜合利用

莖瘤芥全身都是寶,可以綜合加工利用。20年代已重視利用瘤芥以外的副產物,如制幹菜尖和幹菜葉,供紮壇口用;用腌制後的菜水鹽液熬制出味道鮮美的榨菜醬油。後來,將挑剝出來的鹽菜筋也利用起來,經整理加工後用來塞壇口;將嫩菜皮、菜耳制成廉價菜以供飲食業熬湯等。 (壹)成品規格

60年代以前的榨菜為塊狀鹹辣味(川味)產品,土陶壇包裝,每壇各時期重量不壹。清末每壇凈重約20公斤,民國初期每壇20至25公斤,民國8年每壇30至35公斤,後又有50公斤的大壇,但壹般重量為31.25公斤。壇和竹絡皮重5.5至6公斤。50年代中期以後每壇菜凈重有40、25、15公斤裝3種。

盡管30年代初期的實業界已有改革榨菜花色品種和包裝和合理建議,但當時有種種原因終未普遍付諸實現。50年代的榨菜有大塊和小塊兩個等級,進行分別包裝。60年代始有質量標準不同的壹、二、三級菜之分。壹級菜供出口和軍需。1964年開始按專門標準生產出口菜。

1975年開始在韓家沱菜廠生產絲、片、丁、碎等形狀,塑料袋、玻璃瓶、陶瓷杯等包裝形式,50、100、500、2500克各量的產品,但由於密封、殺菌、配料等問題未完全過關,壹時未能大批量生產。

1981年,采用壹種新的保鮮方法,使無毒塑料袋方便榨菜的小包裝技術有了進壹步發展,並生產出五香、魚香、鮮味、怪味、爽口等風味的產品。

1985年開始在個別外銷地開展深加工,使各類小包裝產品能在遠離產地的市場上銷售。

(二)質量改進

初期的榨菜,基本上全屬切塊,大小不均勻,辣椒粉粒較粗,顏色較暗,“其貌”不揚。但菜塊柔軟、香味甚濃,耐久貯。

20年代末,開始對菜塊進行修剪,講求外形美觀。30年代中期開始註重購圓形菜頭,劃塊亦講究整齊,大小塊予以分別裝壇。

1953年開始對辣椒去蒂去籽,以64孔羅底過篩,由於辣椒粉變細,拌出來的菜顏色更鮮艷。

1964年應外商要求,在對出口菜修剪時,增修“團魚邊”壹項,使菜塊外形質量進壹步提高。1974年,對腌制後的菜坯進行整形分級,按壹、二、三級和小菜、碎菜分別包裝,質量要求趨於嚴格。1979年,開始制作不劃塊的全形菜,以鮮菜頭個重150至350克為合格。次年,種植上普遍推行良種和密植,為提高全形菜的加工率打下了基礎。

1980年和1982年,四川省先後制定了出口菜和內銷菜的質量標準,使榨菜的生產和質量改進有了更明確的目標。1985年6月, 國家標準局正式頒布壇榨菜的國家質量標準(GB6094--85)。同年,原涪陵地區標準局發布袋裝方便榨菜的質量標準(川Q/涪236--85)。

(三)質量檢驗

1952年以前,所有出縣產品均須由榨菜同業公會認可,開具證明。1952年,縣設榨菜成品檢驗委員會,經檢驗不合標準者,禁止運銷。1955年以後由國營公司組織檢質定級小組,到廠按批抽樣,集中地評定。1976年後,社辦廠產品也分批抽樣,送到國營廠壹同檢驗。1980年以後,出口榨菜由重慶商品檢驗局檢驗。1984年,除出口菜外,由市標準計量局榨菜質量監督檢驗站統壹檢驗。各時期具體檢驗情況如下:

30年代的產品鑒定(俗名辨貨)全憑感官,且標準不嚴。熟貨(成品)以味正質嫩香氣濃厚者為上品,味酸質老而柔軟、香氣清淡者為下品。

1952年以後,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詳擬標準細則若幹,但是仍以感官認定。至1983年始有感官與儀器化驗的配合檢驗。直覺感官主要是觀形、辨色、品味、審質、嗅味。參與檢驗人員工作前須不吃辛辣和有刺激性的食物,保持感覺靈敏。儀器化驗主要是對抽樣樣品進行含水量、含鹽量和總酸量的測定。再加上抽樣檢驗出來的塊形塊重及肉質的合格率和表裏缺陷(即菜塊有無爛點、糖心、空花、棉花包等情況)的多少,逐壹按超過正常質量標準的多少記分, 超標多則分多,符合標準右少超標則分少。然後按總分多少定級,不足5分為壹級菜, 超過5分降壹級,超過10分降二級,直至降為等外級。

檢質定級後,出廠時還要經縣(市)檢驗小組會同銷地采購員檢質測重,發給合格證後方能調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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