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期付款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壹種消費趨勢。我們所熟悉的分期付款買車,其實就是壹種所有權保留的買賣方式,在買家付清全部車款之後。車輛的所有權會轉移到購車人身上,所以貸款還沒還清就發生交通事故,最高人民法院以批復的方式給予明確答復。因為購車人未取得車輛所有權,但他是車輛的實際控制人,如果在此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由購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當事人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通過下列方式支付道路交通事故賠償: (壹)當事人自行支付賠償金;(二)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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