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場免稅煙就是不用交稅的煙草,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出國旅遊的時候,喜歡到機場的壹些免稅商店購買商品,而有些代購會通過免稅商店購買進口商品到國內進行銷售,但這種行為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第壹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壹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
擴展資料:
免稅香煙內容簡介
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在把消費稅率最高調至56%的同時,額外再加征5%的從價稅。新政策從今年5月1日起執行。
根據最新政策,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到56%,乙類香煙由30%調整到36%,雪茄煙由25%調整到36%。
與此同時,原來的甲乙類香煙劃分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原來50元的分界線上浮至70元,也就是說壹條200支香煙的甲類卷煙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低於此價格的為乙類卷煙。
此次政策調整最引人註目的是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了壹道從價稅,稅率為5%。專家認為,調整煙草消費稅有助於減少吸煙人群,同時在壹定程度上緩解國家財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