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年中被提到了四次。
這是今年官方第四次提及“房地產稅”。
3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正式發布,涉及房地產的內容提到要“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
4月7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落實“十四五”規劃綱要加快建立現代財稅制度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表示,要進壹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5月6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在《經濟日報》撰文指出,推動構建發展新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加快建立現代財稅制度。劉昆提到,完善現代稅制,健全直接稅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進壹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去年2月65438,劉昆在《人民日報》撰文指出,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建立和完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
未列入立法工作計劃2021。
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備受關註。目前,房地產稅立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起草。但從立法進程來看,至少在2021年,房地產稅立法仍然沒有時間表。
4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2021立法工作計劃。計劃包括修改反壟斷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期貨法、印花稅法、關稅法等稅法。,但房地產稅立法並未提及。
目前,房地產仍是居民的主要財產,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尤為觸動人心。“何時引進”、“如何征收”等問題經常被熱議。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康佳認為,房地產稅不能拖,只會“越拖越被動”。開征房產稅後,不僅可以減少投機取巧的作風,還可以為地方財政增加穩定的來源。經濟學家馬光遠認為,2021-2025年是推出房產稅的合適時機。如果我們錯過了這個窗口,可能很難找到另壹個機會。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城市與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匡大偉認為,房地產稅之所以壹直沒有征收,是因為:壹是國家擔心居民稅收過重;第二,目前國內很多城市還是以土地財政為主要收入,所以增加房地產稅沒有必要,時機也不成熟。
2011 1,重慶上海開始試點房產稅。其中,重慶房產稅征收對象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別墅(無論是存量住房還是增量住房)、房價為當地均價2倍以上的個人新購高檔住房、無重慶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2套及以上住房。稅率為0.5%~1.2%。
在上海,對本地居民家庭新購的住房,屬於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購的人均居住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住房,適用稅率暫定為0.6%。
但是房產稅和房地產稅不是壹個概念。房地產稅是壹個綜合概念,是指所有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直接相關的稅收。在我國,包括房地產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房地產稅是根據房屋的計稅殘值或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者征收的壹種財產稅。
2020年,康佳呼籲海南和深圳推出更高水平的房地產稅改革。康佳認為,海南要建設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港區,實現投資便利化和貿易自由化,內在的配套改革邏輯必須與房地產稅制相匹配。如果還是按照限購的模式來調控,其實是無法向世人交代的。深圳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示範區,就應該走在中國改革的前列。沒有這項改革,可能稱不上試點示範區。
房地產稅立法難。
房地產稅怎麽收?目前沒有相對明確的路徑。
康佳表示,中國實施房地產稅的難點在於不能簡單照搬國際經驗。在國際經驗上,從幾千人的自治鎮到幾千萬人的直轄市,房地產稅已經成為明確穩定的收入來源,不動產的信息登記非常清晰。但是在中國,房地產稅怎麽從零開始?康佳認為,在立法之初,有必要根據家庭規模給予免稅額。但是如何識別家庭的數量,尤其是當家庭人口發生變化時。
形勢大好。房地產稅作為壹個新稅種,是否開征以及如何開征是壹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我國稅制的改革。未來房地產稅可能會在城市化程度高、地方政府土地收入枯竭的城市率先開征。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史在接受第壹財經采訪時表示,開征房地產稅會對房價產生影響,進而影響老百姓的財產。而且很難直接對個人征稅,所以房地產稅很難立法。房地產稅立法的表述,已經從前幾年的“加快”變成了這幾年的“穩步或穩步推進”。十五再次提到“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表示立法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穩步推進,但沒有提到開征。
原標題:什麽信號?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座談會召開!年內被提及4次,未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