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妳的問題,和財務管理聯系比較密切的,如果真的嚴格講,沒有。
像規範會計活動的會計法,更多是規範人的行為,而不是財務管理。
像規範上市公司行為的,大部分都由證監會的各項規定、通知、通告、監管措施替代了,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
像規範銀行行為的,大部分由人民銀行的職責替代了,雖然有銀行法,但那個是框架性的,沒有太密切的聯系。
如果真的像做研究,財政改革、稅務改革、國債制度、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等等方面都是很好的課題,不過就是太大了。
如果針對某壹具體的方面,比如美國可以因為安然事件推出壹整套針對上市公司的薩班斯法案,但是國內可能針對這方面就沒有,也可以作為研究方向。
總之,國內目前的法律環境下是:法律層面只是框架,具體細則容易過時
目前國內環境,我們的金融市場發展水平、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債券市場、貴金屬市場、各種衍生品市場都是基本只有監管,沒有法律,和國外都有壹定的差距,而且市場發展也極為快速,對這些具體市場層面的研究,個人認為是比較有深度可挖的,不像別的比如稅務、銀行、財政等宏觀政策方面,已經被框架框住,沒有什麽可以挖深的內容了,除非是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