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中資金的運動具有壹定的規律性。由於調節資金余缺的需要,資金總是從余缺地區和部門流向余缺地區和部門。金融市場的資金運動是由社會資金的供求關系引起的。最基本的金融工具和貨幣資金的形成,是銀行取得(買入)企業白條,向企業發放貸款而形成的。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中介,不僅代表著借款人的集中,也代表著借款人的集中。他們是儲戶的債務人,也是借款人的債權人。所以他們進行的融資是間接融資。銀行在創造大量衍生存款的同時,為其他信用工具的創造和流通建立了前提。當各種金融工具出現,各種投融資形式形成,金融工具的流通軌跡就變得復雜了。它和錢壹樣,可以多次移動資金,資金的交易不是壹次就完成的。金融市場已經形成了壹個相對獨立的市場。金融工具會反復搬出最初的交易場所,這種移動多是通過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的反復流通來實現的。這種直接融資是資金供需雙方的直接交易,不需要中介機構的幫助,或者只靠中介機構的集中撮合。此外,借助中介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形成金融流通市場,表現為支票、匯票、本票和貸款證券化的流通。因此,在金融市場上,金融工具的賣方可以轉化為買方,金融工具的買方也可以轉化為賣方。再加上新的貿易夥伴的不斷湧入,促進了金融工具的流通和轉移;同時,資本反向流動,使得金融市場變得復雜。金融市場的範圍是什麽?有人認為它僅指銀行以外的資金交易和融資,不包括銀行進行的融資活動。事實上,當銀行走向市場化時,銀行推廣的金融產品也是作為商品的交易。即使在過去的計劃經濟時代,資本交易也只是有計劃的商品交易。因此,將銀行的大規模資金交易排除在金融市場之外顯然是不合適的。可以說,金融市場是各種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推動的資本交易的總和。這是壹個宏觀概念。只要是資金交易,就離不開金融市場,無所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