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賭協議其實是期權的壹種形式。通過對條款的設計,對賭協議可以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在外資投行對國內企業的投資中,對賭協議壹直被應用。對賭協議,又稱估值調整機制,是投資者與投資者之間為了降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投資風險,保護自身利益而就未來達成的協議。對賭協議是收購方(包括投資方)與轉讓方(包括融資方)達成並購(或融資)協議時的協議。如果約定條件出現,融資方可以行使壹項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沒有出現,投資者行使權利。
例如:
妳有壹個煎餅攤,妳以為妳有能力再開壹個,賺到錢。缺少展位費。妳原來的攤子是妳自己的。風險投資來了。我跟妳說投資65438+萬開第二家店。已開通,年分紅10%;我打不開。妳原來的攤位屬於我。
對賭協議最大程度的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仿佛他們不用承擔任何投資風險,而且無論投資結果如何,投資人都會墊底,這是投資人想要快速獲得大筆資金所要付出的代價。所以,對賭協議與其說是對被投資方的剝削,不如說是周瑜的剝削——壹個願打,壹個願挨。對賭協議的根源在於企業未來盈利能力的不確定性,目的是盡可能實現投資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它既是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傘,也對融資者起到壹定的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