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黃大豆2號合約定位於榨油用大豆。黃大豆2號合約涵蓋了美國、南美產大豆,是世界上最具有包容性的大豆期貨合約,黃大豆1號只涵蓋國內。
二,指標體系不同。黃大豆1號合約采用的是以現行大豆國家標準為藍本、以純糧率為核心定等指標的食用大豆指標體系;黃大豆2號合約采用的是以油脂用大豆國家標準為藍本、以粗脂肪含量為核心定等指標的榨油用大豆指標體系。
三,可交割品範圍不同。黃大豆1號合約只允許非轉基因大豆參與交割;黃大豆2號期貨合約允許轉基因大豆和符合黃大豆2號交割質量要求的非轉基因大豆參與交割。
四,合約月份不壹樣。黃大豆1號合約為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黃大豆2號合約為1月到12月全年連續,具備能夠適應南北美黃大豆不同的收獲時間,供應全年各個月份及各月進口量和港口庫存均較大的特點,滿足企業風險管理需求。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