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輸企業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其他運輸企業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的,以全部運費減去支付給運輸企業的運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國境外旅遊,其他旅遊企業在境外接團的,營業額為扣除支付給旅遊團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
(3)建築業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總承包額扣除支付給分包人或分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轉貸業務的營業額為貸款利息減去貸款利息後的余額。
(五)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外匯、證券和非商品期貨交易業務的成交額,為賣出價格減去買入價格後的余額。
(六)納稅人從事融資業務,以向承租人收取的總價及價外費用減去出租人承擔的租賃貨物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七)演出的營業額為全部票價收入或訂票收入減去支付給有關單位和經紀人的費用後的余額。
(八)國內旅遊業務,以全部費用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住、行、票等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九)從事聯運業務的運輸企業,以實際收入為營業額。
(10)代理行業營業額以納稅人為代理業務向委托方收取的實際報酬為基礎。
(11)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