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募基金銷售辦法》的規定,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代理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在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申請註冊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申領《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之後,即可從事基金銷售業務。而擁有了基金銷售牌照的機構,可以銷售公募基金、公募券商資管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