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將於 9月1日 正式實施。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服務、9項便利!
壹、3項權利
1.勞動就業
2.參加社會保險
3.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二、6項基本公***服務
1.義務教育
2.基本公***就業服務
3.基本公***衛生服務
4.公***文化體育服務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服務
三、9項便利
1.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2.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3.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4.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5.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
6.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7.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
8.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
9.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溫馨提示:
1052個公安行政派出所,150個公安邊防派出所的戶籍辦理窗口和15個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辦證窗口,所有受理點的詳細地址都將在9月1日前向社會公布。
另外,由於9月1日恰逢周六,福建公安機關受理窗口將正常上班,受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請。
居住在福建省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或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辦證窗口)受理點申請辦理,目前暫不支持跨居住地轄區異地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