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通則》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貸款人將對部分或全部貸款計收利息:情節特別嚴重的,貸款人應停止支付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未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二、利用貸款進行股權投資。
三、在證券、期貨等方面用貸款從事投機業務。
四、不按借款合同規定還清貸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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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通則相關法律法規:
第四十五條?貸款調查評估人員對貸款調查評估負責,並承擔調查錯誤和評估不準確的責任;貸款審查人員負責貸款風險的審查,並承擔審查錯誤的責任;貸款人負責貸款的檢查和催收,並承擔檢查錯誤和催收不良的責任。
收單機構部署新受理終端、開展創新收單業務、與境外機構合作開展跨境銀行卡收單業務,應至少提前30天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備案。
第四十三條貸款人應對大額借款人建立常駐信貸員制度。貸款經理調離原崗位時,應按照有關要求對其任職期間和權限內發放的貸款風險進行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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