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異地存款,央行會叫停。
也就是說,銀行只能辦理本地儲戶的業務,禁止異地存款。銀行不能跨地區辦理異地儲戶的業務。當然這不是絕對的,前提是銀行在那裏有分支機構。
二是互聯網存款。新政策規定,銀行不能通過互聯網第三方平臺“高息吸收存款”。銀行的吸儲業務只能通過正常渠道進行。由於互聯網行業的蓬勃發展,各種業務迅速普及到普通人的生活中,銀行業務也不例外。為了吸引更多的存款,銀行通常會有相應的軟件平臺來吸收存款。新政策出臺後,通過網絡第三方平臺辦理業務的方式也將被禁止。
第三種是結構性存款,特點是銀行把老百姓的壹部分存款拿出來購買其他理財產品。理財產品收益越好,客戶獲得的利息就越高。如果這個理財產品收益差,客戶的存款利息會降低甚至為零,但客戶的本金不受影響。
四是按檔計息存款,按新政策執行。儲戶的定期存款在規定時間前不支取,也會按照到期期限計算利息。原來銀行的做法是盡量減少儲戶的損失。新政策實施後,這種方式也將被禁止。未來儲戶的定期存款如果提前支取會產生活期存款的利息,對儲戶造成壹定的損失。
存款類型:
1,定期存款
2.活期存款
3.通知存款
4.單位存款
法律依據:
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壹)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貸款公司和銀行理財子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確定並公布的其他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