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方式相比,證券交易所以外的股票交易活動可以稱為場外交易。場外交易市場不能實現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談判達成的。與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相比,場外交易監管更少,更靈活,也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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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市場是指在投資銀行等證券機構的大量分散的證券櫃臺和主要電信設施中買賣證券而形成的市場。
場外市場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開發行但暫時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股票提供流通和轉讓的場所,為這些證券的流動性提供必要的條件,為投資者提供變現和投資的機會。
場外市場具有上市標準相對較低、通常對企業規模和盈利能力無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低、監管寬松、交易制度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等特點。
證券交易所是買賣股票、公司債券、政府債券、國庫券、可轉讓定期存單和其他證券的市場。證券交易所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
證券交易的方式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理解。根據交易合同的簽訂與實際交割的關系,證券交易的方式有短期資本市場的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相結合。證券回購交易存在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的特點。投資者買賣證券的,允許與經營者進行信用交易。
與證券交易所的場外市場相比,它可以拓寬融資渠道,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為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提供流通和轉讓的場所,提供風險分層的金融資產管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