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準化的,唯壹的變量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準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B.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裏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采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采用電腦交易。
C.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D.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投機者則是以獲取價差為最終目的,其收益直接來源於價差。投機者根據自己對期貨價格走勢的判斷,做出買進或賣出的決定,如果這種判斷與市場價格走勢相同,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可獲取投機利潤;如果判斷與價格走勢相反,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承擔投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