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從事計算機軟硬件銷售服務的企業優先;
2.良好的計算機技術和管理軟件應用及銷售背景;
3、必須具備為用戶提供基礎軟件安裝、調試和培訓等相關技術支持服務;
4.能獨立為用戶開具合法有效的票據;
5、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能展示產品和接待客戶;
6.企業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有穩定的客戶群和銷售渠道;
代理的層級為:產品經銷商、產品分銷商、產品渠道代理、核心代理。
產品經銷商:即合作模式1的級別,無押金,無銷售積累,無銷售任務。
產品經銷商:需要簽訂正式的經銷商代理協議,繳納經銷代理保證金,按照經銷商級別的價格規定就可以拿貨。根據當地市場情況,可設置多個。沒有地域保護。
產品渠道代理:需要簽訂正式的渠道代理協議,繳納渠道代理保證金,按照渠道代理級別價格規定就可以拿貨。根據當地市場情況,最多兩三家。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市場保護期為三個月。
核心代理:需要簽訂正式的核心代理協議,繳納核心代理保證金,按照核心代理級別的價格規定就可以拿貨。按照行政區劃,壹個城市只有壹個核心代理。完全區域保護。(核心代理不接受直接申請,從優秀渠道代理中晉升)
關於定金:定金只是相互合作的限制性行為,定金不抵貨款。押金首先是督促合作夥伴的營銷行為,不得惡意低價、惡意競爭;其次,引導合作夥伴積極有效地做好軟件的售後維護工作;最後,合同到期,押金不再續簽,合作過程中沒有違約,押金會在上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