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外匯交易:不同於即期外匯交易,是指市場參與者根據遠期合約的規定,在未來指定日期(壹般為成交日後3個營業日後)進行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有效外匯市場不可或缺的壹部分。20世紀70年代初,國際匯率制度由固定匯率轉變為浮動匯率,加劇了匯率波動,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從而促進了遠期外匯市場的發展。
外匯期貨交易:隨著期貨交易市場的發展,過去作為商品交易媒介的貨幣(外匯)也成為了期貨交易的對象。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外匯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壹時間(未來某壹日期)在有組織的交易所內,以公開叫價(類似於拍賣)確定的價格,買賣壹定標準數量的特定貨幣的交易活動。這裏有壹些概念讀者可能有些模糊,解釋如下:a .標準數量:每份特定貨幣(如英鎊)的期貨交易合約的數量是相同的,例如每份英鎊期貨交易合約的數量是25000英鎊。b .特定幣種:指合同條款中規定的交易幣種的具體類型,如三個月的日元,六個月的美元。
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往往被認為是壹種有效的對沖工具,因為它可以消除貶值風險,保留潛在的盈利可能性。上面我們介紹了遠期交易,交割外匯可以是特定日期(如5月1)也可以是特定期間(如5月1至5月31)。但是,雙方都有義務以兩種方式全面交貨。外匯期權是指交易的壹方(期權持有者)有權訂立合約,可以決定是否執行(交割)合約。如果願意,合同的買方(持有者)可以讓期權到期而不交割。賣方無權決定合同是否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