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市後壹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壹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托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壹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收盤價:滬市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壹筆交易前壹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壹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深市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當日該證券最後壹筆交易前壹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壹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