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65438年7月1日起,我國降低部分進口消費品最惠國稅率,涉及1449個稅目。其中,金銀首飾(無論是否鑲嵌鉆石)進口關稅稅率由20%降至8%;鉑金等貴金屬首飾(含或不含鉆石)進口關稅稅率由35%降至10%,與貴金屬合金、鍍金材料的商品稅率相同。
寶石和半寶石的進口關稅也下調至10%。未備案材料制成的人造首飾進口關稅由35%降至18%,堿金屬人造首飾進口關稅由17%降至8%。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稅收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壹條?海關應當根據進出口貨物的稅則號、完稅價格、原產國、適用稅率和匯率計算征稅。
第十二條?海關應當根據《海關條例》關於適用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優惠稅率、普通稅率、出口稅率、關稅配額稅率或者暫定稅率以及適用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或者報復性關稅的規定,確定進出口貨物的適用稅率。
第十三條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稅率適用於起運地海關接受貨物申報進口之日;貨物在到達目的地前經海關批準申報的,應當適用載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到達目的地之日實施的稅率。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降低消費品進口關稅的公告(附件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