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北京公司涉及到的前置許可的項目名稱如下:
證券公司設立審批;
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核發;
煙草專賣批發;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核發‘
民用槍支(彈藥)制造、配售許可;
制造、銷售弩或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射項目審批;
保安服務;
涉及國家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批;
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
設立經營個人征信業務的征信機構審批;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許可審批;
出版物出口經營;
出版單位;
境外出版機構在境內設立辦事機構審批;
境外廣播電影電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審批;
中外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
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
危險化學品經營;
新建、改造、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
外資銀行或其分支機構設立;
外國銀行代表處;
中資銀行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設立;
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設立;
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審批;
外國證券類機構設立駐華代表機構;
設立期貨專門結算機構;
設立期貨交易場所;
證券交易所設立結算機構;
專屬自保組織和相互保險組織設立;
保險公司己去分支機構設立;
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
外航駐華常機構設立;
通用航空企業;
民用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生產;
快遞業務經營。
以上是涉及到的是全部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是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做出的調整,希望能夠幫助到相關的經營企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