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及時采取16措施,進壹步完善價格調控和監管,穩定市場價格,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堅持支持生產、保障供應和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結合,實行短期應急措施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理順價格關系和保障基本民生相結合,維護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和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相結合,進壹步完善以經濟、法律手段為主,輔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價格調控和監管。
上述16措施包括:大力發展農業生產,穩定農副產品供應,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保障化肥生產供應,協調煤電油氣運,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繼續落實規範收費的各項規定,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 規範農產品經營和深加工秩序,加強農產品期貨和電子交易市場監管,完善價格監管法律法規,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價格壟斷執法,完善價格信息發布制度,切實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建立市場價格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切實加強蔬菜種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設。南方各省和相關蔬菜主產區要抓好冬季蔬菜生產,中央和地方政府要給予必要支持;各地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擴大速生蔬菜生產規模,增加越冬蔬菜供應。加強冬季糧油生產的田間管理。完善糖料收購價格政策和利益共享機制,穩定榨糖企業生產。
為穩定農副產品供應,《通知》要求各地區保持地方儲備糧油,實行小包裝成品糧油儲備制度。有關部門要繼續把握好中央儲備糧、糧油和食糖的投放節奏和力度,確保市場供應。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提前做好小包裝成品糧油、越冬蔬菜等農副產品儲備,加快蔬菜批發市場、社區蔬菜店和冷鏈物流建設。(下到版本A2)
(上接A1版)為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通知決定,今年起所有收費公路對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12 1;少量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混裝其他農產品且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範圍內的,按照合法裝載的車輛執行;土豆、紅薯、鮮玉米、鮮花被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各地區要進壹步規範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
通知要求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向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發放臨時價格補貼。中央財政將對財政困難的中西部地區給予適當補助。按照隸屬關系,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高校學生食堂的補貼力度,各高校要保持學生食堂食品價格基本穩定。有效安排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盡快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和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強調,有關部門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價調整的時機、節奏和力度,對已經確定的調價方案,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審慎出臺。必要時,對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實行臨時價格幹預措施。
《通知》要求盡快出臺《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規定》,加強成本監管。抓緊修訂《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的行為納入價格監管範圍,增強處罰的針對性,加大處罰力度;強化價格監管力量,重點打擊惡意囤積、哄擡價格、變相漲價、價格串通、價格串通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惡性投機行為,維護市場和價格秩序。
有關部門將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建立健全價格新聞公開機制,及時公布市場價格,客觀分析價格走勢,準確解釋價格政策,澄清不實報道,穩定社會預期。
通知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於今年6月底前11向國務院報告本通知執行情況。國務院將組織檢查組,調查了解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市場價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