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0日。通常,業績披露有三種披露形式: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以及正式的財報:業績預告:是上市公司根據訂單,預收賬款等信息提前預估的業績數據。需要業績預告的情形有:當深主板的上市公司凈利潤為負值;實現扭虧為盈;實現盈利,且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時需要進行業績預告。其它板塊不作強制要求。業績快報:交易所對業績快報沒有強制披露的要求,只是鼓勵企業業績快報,未編制好財報的公司可先披露業績快報。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披露。
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條 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第壹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壹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