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19個內設機構。 擬訂鼓勵技術出口和服務外包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技術、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執行國家高技術產品目錄和禁止、限制進出口目錄;負責爭取國家有關扶持高技術出口資金和項目;受理並執行服務外包企業的認定;負責組織承接國際服務外包產業轉移的招商和項目促進工作;組織實施服務外包基地和園區建設;指導協調服務外包人才的引進和培養;負責組織參加境內外服務外包交流、洽談活動。
招商引資促進處
(市對外開放辦公室)。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外商投資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負責接待外商團組,協調外商投資項目的談判和推進工作;指導全市小分隊招商、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動;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的宏觀指導和協調;制訂全市對外開放長遠規劃、相關政策和措施;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商投資環境治理,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落實市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各項決議。
經濟技術協作處
負責組織、協調境內以及區域性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工作,研究擬訂經濟技術協作政策;組織、指導全市重要展覽展銷;組織參加區域性經貿交流活動;協調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協作,指導企業跨區域投資。
外商投資管理處
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有關經營事項的審批、申報和享受優惠政策工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合同、章程和依法經營的情況;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免稅進口設備申報工作;負責督導全市外商投資企業項目全程無償代理的審批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
國外經濟合作處
擬訂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報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承擔全市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審報市內企業援外項目實施資格;負責組織、協調對外援助項目和援外資金的申報工作;爭取聯合國發展系統和政府間雙邊和多邊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
市場體系建設處
負責指導、推進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流通體系的規劃、建設監管;擬訂健全、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的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聯系期貨市場;組織實施國家及地方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連鎖經營,指導農產品市場建設和升級改造。 (市商貿城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商貿城建設總體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城市大型商業項目和流通設施建設,優化流通產業結構政策,優化商業布局和結構;組織大型商業設施建設項目的聽證工作;協調、指導市轄縣級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商業零售、餐飲、美容美發等商貿服務業和酒類流通的行業管理;貫徹實施國家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利用外資項目規劃布局審核工作;做好特色商業街的創建和管理工作;指導規範社區商業發展,規範經營秩序;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承擔市商貿城建設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特種商品管理處
負責擬訂全市成品油、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報廢汽車回收、二手車交易等特殊行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市場秩序;負責行業準入的初審、上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畜禽屠宰管理處
(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負責全市依法監督、檢查畜禽屠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對畜禽產品市場進行監管,打擊私屠亂宰等違法行為,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督辦;負責畜禽屠宰加工冷藏業的行業管理;組織生豬及其產品的儲備;承擔市畜禽屠宰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