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到期前,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個人意願自願決定買賣期貨合約。而投資者(多頭或空頭)持有期貨合約,而不進行相同交割月份和數量的反向操作(賣出或買入),這種操作稱為“持倉”。在黃金等商品的期貨操作中,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所有的新頭寸都稱為開倉。操作者開倉後,手裏握著壹個倉位,叫做持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