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由於經濟利益流入企業,企業的資產會增加或負債會減少。
3.經濟利益的流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收入的確認應滿足四個基本前提:可確定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另壹方面,在許多國家,收入的金額通常由已收到或交易中產生的應收款項的公允價值確定,即根據扣除現金折扣、銷售折扣和銷售額後的總收入確定。
確認收入的方法
1.確定與客戶的合同。
在確定與客戶的合同存在時,新標準(ASC 606)強調法律意義上可執行的權利和義務的存在,而不是合同的表現形式。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商業慣例訂立,合同形式本身不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2.明確合同中約定的履約責任。
在ASC 606的要求下,企業現在需要確定合同中約定的履約責任。對於企業來說,常見的績效責任是向客戶提供商品或服務。在這壹步中,企業需要先判斷合同中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是否能夠明確區分,只有能夠明確區分的商品和服務才能視為壹項履約責任,然後在下壹步分配交易對價。
3.確定交易對價
新準則中明確指出,交易對價是指因向客戶提供商品或服務而預期收到的對價,但需要排除為第三方收取的部分。這將對從事中介或代銷業務的企業收入產生較大影響,代銷或代收的金額不能再全部計入收入。今後此類業務的收入確認將只包含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