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協會組織的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資格考試者,取得資格。通過基礎科目和兩門以上(含兩門)專業科目考試,取得壹級專業水平認證證書;通過基礎科目和四門以上(含四門)專業科目考試,取得二級專業水平認證證書。二。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單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基礎科目為必修科目,專業科目可以選修。
三、報名時間點擊查看→報名通知2010證券行業考試安排(如下表所示)。詳情請關註本網考試動態欄目。具體考試地點及時間公告如下:考試報名時間及地點首次報名:65438+10月5日至65438+10月65438+3月6日、7日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蘇州、煙臺、溫州、泉州、拉薩等四十個城市。3月10至5月22、23日第二次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貴陽、昆明、Xi、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蘇州、煙臺、溫州、泉州、拉薩等四十個城市第三次8月3日至6月5438+02+10月23日、24日。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Xi、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
第四次10 6月19日至2月4日和5日28時。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Xi、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五、大綱教材,點擊查看→完整考試大綱2010國家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大綱:
第壹部分是證券市場的基礎知識
目的和要求
這壹部分包括股票、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等資本市場基本工具的定義、性質、特征和分類。金融期權、金融期貨和可轉換證券等金融衍生產品的定義、特征、構成和分類;證券市場的產生、發展、結構和運作;證券經營機構的設立、主營業務、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指標管理;中國證券市場的基本知識,如法律制度、監管框架、道德規範、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等。
通過這部分學習,要求掌握證券和證券市場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主要法規和職業道德;掌握證券中介機構的主要業務和風險監管。
不及物動詞報名條件:點擊查看→報名指南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含香港考生):
(壹)報名截止時間18周歲;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相當於高中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考生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按要求進行註冊。每門課程的註冊費為人民幣70元。請仔細閱讀協會網站上的報名須知,了解支付方式、收據和準考證打印。
8.申請證書協會負責人:申請執業證書的人員應當取得從業資格,受雇於證券機構,並符合《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品行、信譽等相關條件;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還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申請從事證券資信評估業務,應當具備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業證書通過所屬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協會應當自收到執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備案,並頒發執業證書。執業證書不分類。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經所在機構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機構從事該機構經營的證券業務。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三年未在事業單位從業的,由協會註銷其執業證書;再次執業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執業培訓,重新申請執業證書。9.適合人群的協會負責人:壹般來說,證券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取得職業資格和執業證書。具體包括在證券公司從事自營、經紀、承銷、投資咨詢、委托投資管理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在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從事基金銷售、研究分析、投資管理、交易、監督、審計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經理;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基金宣傳、銷售推廣和咨詢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經理;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證券信用評價機構中從事證券信用評價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人員,應當取得執業證書。有關機構不得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對外證券業務。因違反本辦法被中國證監會依法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協會註銷執業證書的人員,3年內不得受理其執業證書申請。十、制度特點協會領導:與原規定相比,新的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壹)明確規定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估機構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必須在取得職業資格的基礎上取得執業證書。
(二)簡化職業資格分類和獲取條件。通過協會組織的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資格考試者,取得資格。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人員,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取得任職資格。
(3)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對社會公眾和外國人開放。自2003年起,凡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海內外人士,均可報名參加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資格考試由壹個基礎科目和若幹個專業科目組成,報考人員可自行選擇專業科目的類別。
(四)對取得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職業水平認證。通過基礎科目和兩門以上(含兩門)專業科目考試,取得壹級專業水平認證證書;通過基礎科目和四門以上(含四門)專業科目考試,取得二級專業水平認證證書。
(五)結合執業證書管理,建立從業人員誠信記錄和評價制度。
(六)中國證券業協會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行使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和管理執業證書的職責。XI。教材咨詢
單位名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