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生成開盤價原則:最大成交原則確定基準價,也就是開盤價,然後在確定開盤價後,滿足所有高於基準價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的賣出申報(成交)。具有相同基準價格的買方和賣方之壹聲明他們都滿意(成交)。這裏的交易只有在開盤價確定後,也就是9: 25才會自動成交。事先不會做任何交易。
集合競價的申報規定:在9: 15至9: 20的五分鐘內,交易主機可以接收交易申報和撤銷申報,但不會處理交易申報或撤銷申報,即不發生交易。9: 20至9: 25集合競價開盤階段,上交所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9: 20-9: 25,14: 57-15: 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取消申報。
集合競價中成交價格的生成大致如下:將所有申報價格中能實現最大交易量的價格設為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傭金均以此價格成交,並註明成為開盤價。只有9: 25提示的開盤價才是今天的開盤價,然後系統自動關閉符合條件的申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