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玉米國家標準壹級質量標準:雜質應小於等於1%,容重(g/l)應大於等於710,粗蛋白(幹基)應大於等於10%,不完美粒徑應小於等於5%,黴變粒應小於等於2%。
3.玉米三級質量標準:雜質應小於等於65438±0%,容重(g/l)應大於等於660,粗蛋白(幹基)應大於等於8%;不完善顆粒小於等於8%,發黴顆粒小於等於2%。
擴展數據
調整不完善粒限的要求。根據對近年來收儲玉米質量調查結果的分析和有關單位提供的實測數據,考慮機械收割、脫粒、烘幹對商品玉米不完善粒的影響,參照玉米生產主要國家標準,不完善粒最大限量指標由不分等級的5.0%分別調整為1-5 ≤4%、≤6%、≤8%和≤ 65435。
取消了高水分玉米容重的補充,規範了快速降水的操作規範。大量試驗結果表明,高水分玉米經沈澱(自然幹燥和幹燥塔幹燥)後,容重變化不規則。原標準規定水分大於18.0%的玉米容重與實際檢測結果有差異,特別是水分超過23%的玉米。
新標準中增加了玉米快速幹燥沈澱設備的技術條件和操作方法,規定對於含水量大於65,438+08%的玉米,應在實驗室用快速幹燥沈澱設備將玉米的水分降至65,438+08%以下,待玉米樣品冷卻至室溫後測定容重。
增加了標簽識別要求。為了加強商品玉米的可追溯性,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新標準增加了對標識的要求和對轉基因標識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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