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強行平倉壹般出現在可交割現貨數量不大的情況下,強行平倉的是市場上的買方,既有大量的現貨頭寸,又有大量的期貨頭寸,使得沒有現貨的空方或賣方在進入交割月後只能以較高的價格平倉,期貨價格壹般會偏離現貨價格,這種情況稱為強行平倉。強行建倉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壹種是做多,壹種是做空。
空倉過多:市場操縱者利用資金或實物的優勢,在期貨市場大量賣出期貨合約,使其空倉大大超過多方承接實物的能力。導致期貨市場價格大幅下跌,迫使投機多頭低價賣出合約並承認虧損,或者因為資金實力而被處以違約罰款,從而獲取暴利。
空頭多:在壹些小品種的期貨交易中,當市場操縱者預期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不足時,他們會憑借資金優勢在期貨市場建立足夠多的多頭頭寸以擡高期貨價格,同時買入並囤積大量可用於交割的實物,因此現貨市場的價格會同時上漲。這樣,當合約接近交割時,空頭會員和客戶被迫高價回購期貨合約以索賠平倉;要麽高價買入現貨進行實物交割,甚至因不交出實物而被處以違約罰款,讓多頭持倉者從中牟取暴利。
擴展數據:
多重空倉在國內期貨市場發展初期並不少見。海南招商交易所1996的橡膠“R608事件”就是壹個例子。不同的是,此次強倉事件並不是發生在可供交割的現貨並不大的時候,而是發生在現貨供應充足的時期,每年8月份國內天膠供應進入旺季。
那麽,在這樣的現貨背景下,為什麽有條件強行建倉呢?主要是當時交割制度不完善,人為限制交割量,限制了會員的交割量。能否進入交割,取決於期貨持倉在開倉順序上。被強迫的賣方往往通過分倉來占據會員的交割頭寸,從而限制其他賣方進行現貨交割,同時在期貨市場大量買入,導致市場買賣力量嚴重失衡,價格大幅上漲。這是國內的逼倉方式。
原因:我國期貨市場發展初期頻繁出現強行平倉現象。除了配送體系的缺陷外,市場結構的不合理也是重要原因之壹。
這種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對沖者的不發達。中國是世界上重要的商品生產和消費國,發展套期保值具有巨大潛力。而挖潛這項重要的工作,卻被當時人們急功近利的思想所忽視。
期貨市場發展初期實行限量交割制度,可能是國情使然。交易系統的設計者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實現小額交割必須經歷的過程,盲目地要求交割量壹開始就要達到國際市場的理想狀態,通過限量交割制度的設計追求小額交割效果,以抑制套期保值活動,激活市場促進發展。事實證明,這種做法是不可行的,它為強倉行為提供了制度支持,也讓少量交割成為了泡沫。
強行平倉事件作為國內期貨發展初期特有且極其普遍的現象,給市場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不僅難以發揮期貨的正常功能,也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普遍存在的強行平倉現象成為後來國家整頓期貨市場的重要原因,防止強行平倉也成為整頓期貨市場的重要內容。
在整改期間出臺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四項配套措施中,雖然沒有明確針對強行平倉行為,但作為嚴重操縱市場行為之壹,明確予以禁止。
根據當時市場對強行平倉行為根源的認識,有關方面對交易規則進行了重要修改,其中壹項就是將原來的有限交割制度改為放開交割制度。壹方面,以操縱市場為處罰對象,在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壹方面修訂壹系列交易規則和方法,使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