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
第三條期貨公司為客戶開戶時,應當審核客戶的開戶資料,確保開戶資料合規、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條中國期貨市場監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監測中心)根據本規定,制定期貨市場統壹開戶業務相關的具體實施細則,承擔期貨市場統壹開戶業務的具體實施工作。期貨公司應當通過監控中心為客戶申請、註銷各類期貨交易所的交易編碼,修改與交易編碼相關的客戶信息。
第五條監控中心應當建立並維護期貨市場客戶統壹開戶系統(以下簡稱統壹開戶系統),對期貨公司提交的客戶資料進行復核,並將復核後的客戶資料轉發給相關期貨交易所。
第六條期貨交易所收到監控中心轉發的客戶交易編碼申請材料後,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分配、分發和管理客戶交易編碼,並通過監控中心向期貨公司反饋各類申請的處理結果。
第七條監控中心應當為每個客戶設立統壹的開戶代碼,並建立統壹開戶代碼與客戶在各期貨交易所交易代碼的對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