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過證監會立案調查後,根據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並且因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市場影響重大,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3、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壹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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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重罰能讓股民得到啥
誠然,證監會的重罰既是要懲罰已然的違法違規者,更是要威懾他們以及其他潛在的可能違規違法者不要步其後塵。
但回顧以往,我們看到了什麽?被罰者依然能夠“曲線救國”地發財,有的從監牢裏出來後很快成為市場裏的新寵,剝奪幾年證券市場主體資格的處罰對他們更談不上什麽教訓,監管者事後的跟蹤執法不足,或者幾乎不作追究。
如果讓被罰者既沒有感到痛得要命,還能夠有機會重出江湖,這樣的處罰顯然沒有任何威懾力。
此次股災事實證明,我國證券市場違規違法行為依然十分嚴重,治亂用重典,我們需要更嚴厲的處罰手段。
成熟的市場都會經歷這麽壹個用重典監管的階段。
同時,對違法違規者依法打擊,還要做到“治市”不留死角,使每壹個違法違規者都有切膚之痛,這正是受傷股民需要的心理慰藉,也是他們對市場恢復信心的重要壹步。
其次,除了精神撫慰之外,對於在不正常股災中遭受的物質損失,股民們理當也耿耿於懷,鑒於證券市場的違法犯罪與股民遭受損失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他們對於股民的損失是否應該給予賠償,這同樣也是監管者不能不考慮的問題。
在司法層面,前幾年對證券市場的集團訴訟制度討論過壹段時間,也有過股民起訴特定股票和上市公司的相關案例,但結果往往令起訴者失望,獲得的些許賠償與付出的努力和遭受的損失相距甚遠。
歸根到底,只有讓那些嚴重的違規違法者徹底被市場拋棄,讓他們在經濟上賠得傾家蕩產,受害的股民才能感受到得到了點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