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實物交割方式,對交割結算價的規定不盡相同,具體包括:(1)鄭州商品交易所采用滾動交割和集中交割相結合的方式,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前10個交易日(含配對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2)上海期貨交易所銅鋁采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3)大連商品交易所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配對日結算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是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壹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