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賬戶:
1.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獨立核算單位;
三、管理財政部門的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
四、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
五、縣級以上(含)軍隊和武警部隊;
6.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屬的食堂、招待所和幼兒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經營者和個人。
第十四條在下列情況下,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
1.從基本賬戶之外的銀行獲得貸款;
二、與基本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壹個地方。
第十五條在下列情況下,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壹.外地臨時機構;
2.臨時經營活動所必需的。
第十六條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下列資金的專用存款賬戶:
壹是基本建設資金;
二是改造資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專項資金。
第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賬戶時,應向開戶銀行提交下列文件之壹:
1.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原件;
二、中央或地方機構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3.武警總隊以上單位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四、單位同意為掛靠機構開戶;
五、在外地設立常設機構的常駐機關部門的批文;
六、雙方簽署的承包協議;
七、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
第十八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時,應向開戶銀行提交下列文件之壹:
1.貸款合同或貸款收據;
二、基本賬戶存款人同意其掛靠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時,應向開戶銀行提交下列文件之壹:
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臨時執照;
二、當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第二十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時,應當向開戶銀行提交下列文件之壹:
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
第二,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第三章開戶和銷戶
第二十壹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賬戶時,應填寫開戶申請表,提供本辦法規定的文件,寄送加蓋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經銀行審核同意後,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簽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賬戶。
第二十二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或者專用存款賬戶,應當填寫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明文件,發送加蓋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經銀行核準後開立賬戶。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存款人,已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的,可以根據其資金性質和管理需要開立另壹個基本賬戶。
第二十四條存款人申請變更賬戶名稱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註銷原賬戶並開立新賬戶。
第二十五條存款人銷戶時,必須向開戶銀行查詢賬戶余額,經開戶銀行審核同意後,辦理銷戶手續。
存款人銷戶時,應交回各種重要空白憑證和開戶許可證。
第二十六條存款人註銷基本賬戶後,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在他行開立新賬戶。
第二十七條對壹年(按月計算)未收未付的賬戶,開戶行應通知存款人在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為自動銷戶。
第四章賬戶管理和責任
第二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協調和仲裁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爭議,監督和審計銀行賬戶的設立和開立,糾正和處罰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頒發和管理開戶許可證。
開戶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壹制作。
第二十九條開戶銀行負責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審核開戶和銷戶,正確辦理開戶和銷戶,建立健全費用賬戶登記制度,建立賬戶管理檔案,定期與存款人對賬。
銀行撤銷基本賬戶,開立或撤銷壹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應在開立或撤銷之日起7日內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告。
第三十條銀行不得為無開戶許可證或已開立基本賬戶的存款人開立基本賬戶。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壹條銀行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強制客戶在本行開立賬戶。
信用合作社不得超出規定的業務範圍為存款人開立賬戶。
第三十二條存款人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在多家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
存款人不得在同壹家銀行的多家分支機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
第三十三條由於開戶銀行嚴格執行制度和紀律,存款人不得轉讓基本賬戶。
對因前款原因轉入基本賬戶的存款人,中國人民銀行不予簽發開戶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存款人賬戶只能辦理存款人本人的業務活動,不得出租、轉讓。
第三十五條開戶銀行或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壹款規定開立賬戶的,應限期撤銷重復賬戶,並根據其性質和情節處以罰款。
第三十六條銀行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應按規定處以罰款。
第三十七條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按照規定對出租或者轉讓賬戶的金額處以罰款,沒收出租賬戶的違法所得。
第三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違反本辦法發放開戶許可證的,由上級人民銀行按規定予以罰款。
第三十九條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後果由存款人承擔。
第四十條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縱容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數據
企業在銀行開戶所需材料:
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公司條例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合夥人或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五章(公章、財務章、公司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當地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銀行開戶流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銀行賬戶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