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借款人未按期還款的,需要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壹定數額的逾期利息。
壹、逾期利息的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利率杠桿的調控作用。
現將人民幣貸款利率和結息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論人民幣貸款的計息和結算。人民幣貸款(不適用於個人住房貸款)的計息和結息方法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2.關於合同期內貸款利率的調整。中長期人民幣貸款利率由原來的壹年固定為由借貸雙方根據商業原則確定,在合同期內可以按月、按季、按年調整,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
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由金融機構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自主確定。
3.關於罰息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貸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的日利率2.1%變更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上上浮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的日利率萬分之五變更為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的50%-100%。
對逾期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的貸款,從貸款逾期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76條
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677條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按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
第678條
借款人可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
第1260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沒有約定或者沒有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視為不支付。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關於限制貸款利率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