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保障蘭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司生產有序啟動,蘭州交警全力以赴保障運送藥品、醫療機械、食品、生鮮食品、蔬菜水果、肉類等防疫、保障民生、制作生活物資的貨運機動車,並臨時調整了市區貨運機動車行駛要求。以下對策為疫情防控期間臨時保障工作方案,實際修復待定。
壹是核載0.75噸(含)以下的貨運機動車可24小時行駛。
二、核載3噸以下(含)0.75噸以上的貨運機動車,由原來每日23時至次日7時在主城區通行,調整為24小時通行,不能辦理通行證。
三、核載3噸以上的貨運機動車輛按原要求,必須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市區道路上運送應急物資。本地車牌根據甘肅政務網申請,異地車牌在六個交警隊進入市區(即即時進入)按特定路線行駛的接口崗申請臨時通行。
百萬購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