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0日,財險監管部下發《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車險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財險公司、中保協、中銀保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做好車險續保的提醒工作;
2.完善網上續保服務,減少人員流動,加大電子保單推廣力度;
3.支持湖北車險保障延伸,適當傾斜出租車、物流企業;
4.因疫情原因未按時續保的,免賠額的優惠待遇不受影響。
疫情期間未按時續保的註意事項:
1.起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損失由車主承擔。
沒有車險,開車出門相當於裸奔。車輛投保後,不能享受正常的保險保障。壹旦開車上路,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只能自己承擔損失。
2.穿越強制保險下公路的,處2倍罰款。
如果把強制保險拿下來上路,麻煩就更大了。壹旦被交警部門查處,將扣留車輛,並處以交強險保費兩倍的罰款。
3.車輛運行時有風險,停止運行時也有風險。
自然災害、高空墜物、外物墜落、車輛起火爆炸、車輛無故被砸或責任方逃逸等。
4.出了保險再投保會比較麻煩。
保險公司為了控制風險,需要對超過保修期的車輛進行檢驗和核保。
所以建議車險過期的車主選擇網上投保,盡量按時投保,以免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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