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的職能:
(壹)實施城市規劃監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管;
(二)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監管。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
(三)實施城市公用事業監管。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危害和損害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和公共交通設施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城市客運運營、供氣安全、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城市節約用水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
(四)實施市容和環境衛生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
(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監管。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破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和砍伐樹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
(六)在委托範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職能是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結合轄區實際情況組織實施並監督實施。
2.核準各類市場主體資格,依法核實註冊主體名稱,審批、發放相關許可證,實施監督管理。
3.規範市場競爭和交易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和變相傳銷及侵權行為。
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其他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違法行為;組織轄區內各類市場的監管和行政執法活動。
4.監督管理轄區內各類市場,查處違反市場管理法規的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照法律法規,嚴厲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假冒等經濟違法行為。
5.監督管理轄區內的經濟合同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合同,查處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案件,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拍賣。
6.監督管理轄區內的註冊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印制。
7.監督管理轄區內的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對轄區內註冊的企業廣告經營資格進行初審,查處轄區內各類廣告違法行為。
8.監督管理轄區內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引導其健康發展;參與制定和規劃有關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保護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9 .指導附屬機構和相關組織的工作。
10.承辦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法律、法規確定的登記主管機關。負責確認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簡稱經營者,下同)的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狀況,依法履行下列登記管理職責:
(1)受理經營者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申請,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審查是否準予登記;
(2)通過年檢制度監督經營者的登記行為及相關活動;
(三)查處各類違反相關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登記管理職責。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市場經營者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機關,負責查處下列違法行為:
(1)不正當競爭和非法壟斷;
(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3)投機倒把;
(4)其他違法違規的市場交易。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合同的監督檢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查處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企業以動產(航空器、船舶、車輛除外)訂立抵押合同的,負責動產抵押登記,查處違反動產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合同管理職責。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商標的註冊和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受理經營者的商標註冊申請和其他註冊商標轉讓、變更、續展申請,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審查決定是否核準註冊;
(二)監督管理註冊商標的使用,作出是否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
(三)受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
(四)接受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
(五)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
(六)處理商標爭議,對商標復審案件作出終局裁決或者決定;
(七)指定或者認定商標代理機構,並指導其工作;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職責。
前款第(1)至第(3)項職責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的名義行使;第(六)項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名義行使。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各種違反商標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各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各類商品交易市場進行監督管理,並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進行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統計;
(二)規範和監督消費品和生產資料市場的交易行為,查處各種違反有關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三)參與金融、勞動、房地產、科技、信息、期貨、文化等市場的監督管理;
(4)參與中國市場體系的培育和發展以及市場布局的論證和規劃。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其健康發展,參與制定和規劃有關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實施廣告經營許可制度,審批廣告經營資格,登記戶外廣告;
(2)查處各類廣告違法行為;
(三)制定和實施廣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
(4)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消費者協會、廣告協會、商標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及其他相關協會的工作。
9、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本章職責,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國務院決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執行。
10、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的指示,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制定規章或者發布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規範性文件,調整工商行政管理範圍內的各種社會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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