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貨交易中,有些利潤必須來自對方的損失。但盈虧結算並不是在交易雙方之間直接進行,而是由交易所通過劃轉雙方保證金賬戶中的盈虧來實現。當虧損方在交易所保證金賬戶的資金無法承擔其虧損時(扣除虧損後保證金余額為負數),交易所作為合約的擔保人,必須代其承擔這部分虧損,以保證盈利方能夠及時獲得全部盈利。這樣,虧損方便向交易所拖欠債務。為了防止這種負債現象,每日盯市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簡稱每日盯市制度)應運而生。
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結算部門在每日收市後計算並核對保證金賬戶余額,通過及時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使保證金余額保持在壹定水平以上,以防止債務發生的結算制度。具體實施流程如下:每個交易日結束後,交易所結算部根據全天的交易情況,計算當日的結算價,並據此計算各會員持倉的浮動盈虧,調整會員保證金賬戶的可用余額。如果調整後的保證金余額低於維持保證金,交易所將在下壹個交易日開盤前發出通知,要求追加保證金。會員單位未按時追加保證金的,交易所有權強行平倉。
每日做市結算系統在控制期貨市場風險、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行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1)每日盯市系統根據不同品種、不同月份的合約,對所有賬戶的交易和持倉進行結算,以保證每個交易賬戶的損益能夠得到及時、具體、真實的反映,為賬戶資金的及時調整和風險控制提供依據。
(2)由於本系統規定壹個交易日為最長結算周期,在壹個交易日內,要求交易的所有盈虧及時結算,以保證會員保證金賬戶內的負債現象不超過壹天,從而將市場風險控制在整個交易過程的壹個相對最小的時間單位內。
買入壹只股票叫開倉。
賣出叫平倉。
在期貨中
開倉後,原貨就賣光了。
要求清算
期貨交易的全過程可以概括為開倉、持倉、平倉或者實物交割。開倉,也叫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期貨合約。在期貨市場上,買賣壹份期貨合約就相當於簽訂了壹份遠期交割合約。如果交易者將期貨合約保留至最後交易日結束,則必須通過實物交割或現金結算的方式結算期貨交易。但只有少數人進行實物交割,大部分投機者和套期保值者壹般選擇在最後壹個交易日結束前賣出自己買入的期貨合約或回購自己賣出的期貨合約。也就是說,原期貨合約被壹筆金額相同、方向相反的期貨交易沖銷,從而終止到期實物交割的義務。這種回購賣出的合約或者賣出買入的合約的行為叫做平倉。開倉後未平倉的合約稱為未平倉合約或未平倉合約,也稱為持倉。交易者開倉後可以選擇兩種方式平倉期貨合約:要麽選擇平倉時機,要麽保留到最後壹個交易日進行實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