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實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在連續競價期間,由於許多投資者可能同時買賣同壹只股票,交易所制定了“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如果壹只股票的現價是5.66元,如果此時投資者A輸入5.66元的買入價,同時投資者B輸入5.67元的買入價,則投資者B的申報優先於投資者A的申報..如果大家申報的購買價格壹樣,先入單的先成交。賣股票也是壹樣。如果壹只股票的現價是5.66元,A輸入賣價5.66元,B同時輸入賣價5.65元,那麽B的申報優先於A的申報。如果甲乙雙方輸入的賣出價相同,那麽誰先申報誰就先成交。當壹只股票的股價突然大幅上漲或突然大幅下跌時,這種情況更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