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指令:
限價GFD:限價申報,當日有效,可手工撤單;版
市價IOC(權FAK):按最優報價最大限度成交,不成部分系統自動撤單;
市價剩余轉限價GFD:按市場最優價成交,未成轉限價(已成交部分價格);
限價FOK:限價成交,不成自動撤單;
市價FOK:市價全部成交,否則自動撤單。
商品期權和商品期貨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第壹,交易的對象不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包含壹定數量和等級的商品的標準化合約;商品期權交易的對象是壹種買賣某種標的物(實物商品或商品期貨合約)的權利。
第二,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期貨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的買方擁有是否買入或賣出商品(或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承擔履約的義務。
第三,買賣雙方風險收益不同。期貨的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風險和收益;期權買方的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虧損有限,最大虧損為買入期權付出的權利金,期權賣方收益有限,最大收益為賣出期權合約收到的權利金,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第四,保證金收取方式不同。期貨的買賣雙方都須繳納保證金;期權買方支付權利金,不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須繳納保證金。
第五,交易機會不同。期貨主要基於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變動方向進行交易;期權可以基於價格變動方向交易,也可以基於價格波動率進行交易。
第六,套保效果不同。期貨套保需逐日盯市,資金占用不確定,且需放棄有利的市場價格變動;買入期權套保只需繳納權利金,鎖定最高成本,可獲益於有利的市場價格變動。
第七,合約種類不同。期貨在不同月份上只有壹個期貨合約,投資者可以買入或賣出這個月份的期貨合約;期權在壹個月份上可以有許多行權價不同而到期日相同的看漲期權合約和看跌期權合約,投資者可以買入或賣出看漲期權合約或看跌期權合約。
第八,交割方式不同。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期權交易在規定的行權日至到期日都可以通過行權實現商品(或期貨合約)的交割,也可以不行權而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