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第十壹條規定,營業部業務崗位應當分工合理、職責明確,且崗位分工應當符合以下要求:(壹)營業部應當設立市場開發、開戶與合同管理、交易、信息技術管理、財務等業務崗位,確保前、中、後臺業務分開;(二)營業部業務崗位應當有專職的工作人員;(三)營業部工作人員素質和從業經歷等能夠滿足相關業務崗位的需要;(四)營業部財務崗位工作人員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第十二條規定,除營業部負責人外,營業部工作人員不得少於5人;營業部從事期貨業務活動的工作人員應當取得期貨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