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拘留可以取保候審,但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根據法律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如果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
常見的洗錢形式有:
1.成立空殼公司洗錢是最典型、最常用的洗錢模式。
2.通過假名存款或購買金融票據進行洗錢。
3、非法洗錢,非法資金通過金融機構混入合法資金。
4.利用進出口貿易洗錢,通過高價賣低價買的方式將贓款轉移到國外。
5.成立外資公司或利用外匯黑市進行國際洗錢,洗錢後作為境外投資者回國。
6.稅務欺詐和洗錢。成立假企業,搞假出口,騙取退稅後通過各種渠道轉移非法資金。
7.利用關聯單位洗錢。
8.通過從不同地方取走大量現金來洗錢。
9.通過“地下錢莊”洗錢。
10,通過保險公司洗錢。投保後,將通過退款、退保等合法形式追回違規款項。
11.以民間借貸形式洗錢。
12.通過頻繁的證券和期貨交易進行洗錢。
13,利用國企洗錢。低價轉讓、出售國有企業產權,將國有資產剝離轉讓給民營企業。
洗錢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上,本罪表現為洗錢,以掩飾、隱瞞非法所得的來源和性質以及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走私犯罪所產生的收入。
3.壹般科目。
4.主觀方面是故意。
綜上所述,洗錢完全擾亂了國家的金融秩序,也會對國家利益造成很大的損失。明知是犯罪,行為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具體處罰法院會根據洗錢的金額來判斷,金額越大,處罰自然越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1條
洗錢罪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等犯罪的所得,以及所得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沒收上述犯罪所得和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提供資本賬戶;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或者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
(四)資產跨境轉移;
(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