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九條: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國家壹級保護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兩種,其他條款規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於1988 12 10經國務院批準,由林業部、農業部於1989 14公布實施。
國家優先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壹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公布。
國家壹級保護動物簡介
國家壹級保護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分類。《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九條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國家壹級保護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兩種,並對其保護措施作出相關規定,但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從65438年到0989年,國務院批準公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包括大熊貓、金絲猴、長臂猿、雪豹、東北虎、梅花鹿、亞洲象等國家壹級保護動物97種。
2020年6月,為進壹步加強對穿山甲的保護,我國將所有穿山甲物種從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級為壹級。
2021年2月,調整後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正式公布。豺、長江江豚等65種野生動物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級為國家壹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