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LIBOR的命運
我們知道,L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是國際金融市場上使用最廣泛的國際基準利率,中資銀行開展的外幣業務也是以LIBOR定價。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各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萎縮,LIBOR報價參考基礎減弱。而且LIBOR報價長期被操縱的醜聞嚴重削弱了LIBOR的市場公信力。LIBOR定價機制是20家大型銀行在每天倫敦時間上午11向英國銀行家協會提交其貸款利率估計值,然後去掉占報價銀行總數1/4的最高利率和最低利率的算術平均值,即當天的LIBOR利率,然後將該利率應用於各種貸款、衍生品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定價。這種報價機制的固有缺陷,極易被巨額利潤所操縱。
在這樣的情況下,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在2017年宣布,2021結束後,將不再強制報價銀行報價LIBOR,這也說明LIBOR即將進入歷史。
第二,應對策略
由於LIBOR早已臭名昭著,世界主要經濟體在數年前就推動了基準利率改革,並選定了可以替代LIBOR的基準利率,多為無風險基準利率(RFRs),即實際交易利率,由各國央行管理。
對我們來說,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國內部分銀行開展的基於LIBOR定價的部分外幣業務也面臨基準利率替代換算的問題。我國基準利率體系建設起步較晚,但後來居上。經過20多年的不斷培育,我國基準利率體系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貨幣市場、債券市場和信貸市場基本培育了自己的指數利率。
存款類金融機構中的DR(債券回購利率)、債券收益率、LPR等都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中起到了重要的標桿作用,為觀察市場運行、指導金融產品定價提供了很好的參考。
三,中國利率體制改革的實踐
回購是我國貨幣市場的主要交易,其中銀行間質押式回購占比最高。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以銀行間質押式回購交易為基礎的利率指標體系,主要包括R、DR、FR、FDR等關鍵利率指標。同時,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CHIBOR、SHIBOR、LPR等。也被廣泛使用。
質押式回購利率
自1997全國統壹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建立以來,質押式回購交易開始在交易中心進行集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