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網絡詐騙解決不了,而是很多地方的警方不願意破案,因為網絡詐騙案件的犯罪分子通常都把總部設在國外。解決這類案件,要花很多錢,需要和境外警方合作。所以很多時候,警察都不願意接這種案子。
網絡詐騙的技術含量很好。壹般他們不會用長的數字。他們的在線號碼總是在變,所以很難破案。
大部分罪犯都無法在互聯網上追蹤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構成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
(二)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證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單據、文件;
(4)偽造信用卡。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壹百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是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單獨或者串通,集中資金、股權或者地位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交易證券、期貨;
(三)在其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買賣證券,或者自行買賣期貨合約。
(四)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賣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
(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要信息,誘導投資者交易證券、期貨。
(六)對證券、證券發行人、期貨交易標的的披露作出評論、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同時進行反向證券交易或者相關的期貨交易;
(七)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期貨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