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可承保的風險,大都是純粹風險,即有損失可能而無獲利可能的風險,壹般是靜態風險而非動態風險,即在社會經濟結構條件不變情況下可能發生的風險。之所以可保風險不能是投機風險、動態風險,在於投機風險、動態風險的運動不規則,重復性差,規律性不強,難以適用大數法則準確預測估量,而且有些投機風險還為國家法律所禁止,不為社會道德公允。據此,火災、爆炸等風險為可保風險,而股票炒買炒賣、賭博等投機風險,不可能成為可保風險。保險公司承保的風險不能涉及違法問題,不能與壹個社會最基本的價值觀念或道德觀念相沖突。